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7日電 (譚偉旗 孟鴿)近日,敦化林區(qū)基層法院民事審判團隊依法審理了一起涉企房屋買賣糾紛案件,解決了當事人長達十年的“過戶難”困擾,最大限度發(fā)揮了法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“最后一道防線”作用,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。
據悉,2012年8月,張某與某林場簽訂了《賣房協議》,協議約定某林場將敦化市的一套房屋出售給張某,張某需于2012年8月將房款交給該林場, 林場于交款之日起半年內完成辦理過戶手續(xù),如有差錯由該林場全權承擔。
協議簽訂后,張某按約定支付了購房款并裝修入住,后張某多次要求某林場辦理過戶手續(xù)但均未果,后知悉該林場系長白山某公司下屬林場,張某遂將該林場及該公司一并訴至法院,要求二者共同協助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(xù)。
案件受理后,該院承辦法官迅速開展庭前準備工作,仔細研讀案卷、深入研究案情后發(fā)現,該案件所涉及的房屋系某林場為幫助林場內居民李某而出資領購。
據該院了解,案外人李某是長期臥床、無兒無女的殘疾人員,為籌集看病治療資金,林場幫助李某出售該房屋,但房屋售出后李某去世,無法將房屋產權登記至原告名下,過戶成了難題。
庭審過程中,辦案法官找準案件“痛點”,以情說理,以法釋理,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,長白山某公司及下屬林場協助張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(xù)。至此,該院通過“院企聯動+調解優(yōu)先”,短時間內成功解決了當事人長達十年的“過戶難”困擾,有效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該院通過服務建立院企聯動機制,形成資源監(jiān)管和司法服務工作合力,為化解轄區(qū)居民與企業(yè)之間的矛盾糾紛開辟了“綠色通道”。接下來,該院將進一步滿足轄區(qū)群眾新時代多元化司法需求,為林區(qū)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發(fā)展提供更加專業(yè)、更有溫度、更有效率的司法保障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